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兴平兴化集团地热详查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 2024-07-17

兴平兴化集团地热详查

探矿权挂牌出让公告

(咸交矿出公告〔20249号)

为落实《咸阳市矿产资源总体规划(2021-2025年)》《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利用规划(2021-2025年)》目标指标,充分发挥咸阳地热资源优势,扎实推进高质量项目实施,改善大气质量,保障民生需求,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陕西省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实施办法》等相关规定,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委托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对兴平兴化集团地热详查探矿权实施挂牌出让。现就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住所:咸阳市秦都区玉泉东路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住所:秦都区高新中韩产业园A区汇科创新中心3楼

三、出让探矿权基本情况

探矿权名称:兴平兴化集团地热详查

勘查矿种:地热

地理位置:位于兴平市东城街道,北至陇海铁路,南至西兴高速,西至贾家庄,东至迎宾大道。

面积:4.8平方千米,拐点坐标如下(2000国家大地坐标系)

序号

经度

纬度

1

108.2824845

34.1715696;

2

108.3005487

34.1730545;

3

108.3022507

34.1630507;

4

108.2824314

34.1625209。

勘查工作程度:普查升详查

勘查投入要求:按照《矿产资源勘查区块登记管理办法》(国务院令240号)第十七条规定完成最低勘查投入。

拟出让年限:5年,从勘查许可证有效期开始之日起计算。

起始价:96万元(大写:玖拾陆万元整)

四、竞买人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登记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营利法人,也可以是非营利法人中的事业单位法人。除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另有规定外,均可申请参加。

2.竞买人需具备对地热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

3.未被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名单;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 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经营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4.本次探矿权出让不接受联合竞买。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网上挂牌

挂牌时间:2024年8月16日9:00—2024年8月30日13:00止

挂牌网址:http://ggzy.xianyang.gov.cn/

六、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获取挂牌文件的途径:登录全国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陕西省)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http://ggzy.xianyang.gov.cn/)-电子交易平台-陕西权益类交易系统(企业端)-矿业权(企业端)查阅项目公告下载出让文件。

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7月18日9:00—2024年8月15日16:00止。

申请报名方式:网上报名

报名资料:(1)申请人一般情况表(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2)企业营业执照正本和副本(未办理五证合一的须提交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3)竞买声明(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见出让文件);(4)竞买人上年度或本年度最近一期财务审计报告(审计报告由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加盖竞买人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成立时间至提交报名申请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企业,可提供其报名申请前三个月内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及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扫描件;(5)竞买人资质条件3查询结果复印件(加盖公章的原件彩色扫描件);(6)竞买人对矿产资源进行绿色勘查开发利用、对矿区进行治理、生态修复以及绿色矿山建设的经济实力与技术能力的承诺书原件(加盖公章的彩色扫描件,格式自拟)。

七、确定竞得人的标准和方法

1.本次探矿权采用无底价挂牌出让,按照增价报价方式,不得以起始价报价,每次增价幅度为人民币48万元或人民币48万元的整数倍。

2.按照价高者得的原则确定竞得人,不低于起始价的最高报价者为竞得人。无人报价或者竞买人报价低于起始价的,不成交。

八、风险提示

1.矿产资源勘查投资具有不可预见的风险,竞买人参与竞买前应通过实地考察等方式充分了解该探矿权相关情况,审慎评估投资风险。竞买申请一经提交,即视为对挂牌出让文件和挂牌出让矿权无异议并全部接受,能承担可能存在的各种风险,并对自己参与出让活动的行为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经济责任。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损失,出让人和交易平台不承担责任。

2.因法律法规,国家或地方产业、环保、规划等政策调整因素造成的勘查无法实施的风险由竞得人自行承担。

九、对交易矿业权异议的处理方式

对出让的探矿权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咸阳市自然资源局提出;对出让交易程序存有异议的,请在公告期内以书面方式向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出。

十、失信联合惩戒提示

挂牌结束后,若竞得人拒绝或逾期签订《成交确认书》《探矿权出让合同》,其竞得结果无效,所缴纳的竞买保证金不予退还。出让人有权对该探矿权另行出让。对违反公共资源交易相关法律、法规规定,违背诚实信用原则的失信主体和失信行为,按照《印发<关于对公共资源交易领域严重失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的备忘录>的通知》(发改法规〔2018〕457号)规定,对相关失信企业和失信个人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限制其参与公共资源交易活动,造成损失的将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十一、其他内容

1.本次挂牌出让项目保证金金额:144万元。保证金截止时间:2024年8月15日16:00止。

2.网上挂牌成交后,竞得人按照系统提示即时与交易平台签订《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成交结果将于《探矿权出让成交确认书》签订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过自然资源部网站、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网站、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成交结果公示期间无异议的,竞得人在公示结束后10个工作日内与咸阳市自然资源局签订《探矿权出让合同》。按照《探矿权出让合同》约定缴纳矿业权出让收益后,竞得人按有关规定和要求到咸阳市自然资源局办理探矿权登记。

3.探矿权竞得人签订合同后,按《财政部 自然资源部 税务总局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收益征收办法〉的通知》(财综〔2023〕10号)相关要求,一次性缴纳本次挂牌竞争确定的成交价。该区块矿业权出让收益率,由主管部门以地热井成井后的实际水温来核定。开采时,采矿权人每年按照上年度销售收入与核定的出让收益率计算缴纳逐年征收的采矿权出让收益。

4.根据前期征求市文化和旅游局反馈意见,该项目应按照文勘前置要求,施工前做好项目选址及文勘程序。

5.竞得人须按照《地热资源地质勘查规范》提交地热资源勘查报告,完成阶段性勘查,具备开采条件的,编制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转为采矿权。

6.竞得人在勘查期间,应当避免浪费资源、污染环境和破坏生态,严格遵守矿产资源法律法规和相关矿业权管理政策,认真履行矿业权出让收益、相关税费缴纳等义务。

7.本次挂牌不组织现场踏勘,竞买人可自行现场踏勘。竞买人参加本次出让项目产生的一切费用自行承担。

8.本次挂牌只接受网上报价,不接受现场书面报价以及电话、邮寄、口头等方式报价。

项目咨询电话:029-33550622 杨老师(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029-33550675 陈老师(咸阳市地热资源开发中心)

报名咨询电话:029-33370225 李老师(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本次出让公告同时在自然资源部门户网站、咸阳市自然资源局门户网站和咸阳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出让信息如有变更,变更事项在上述网站发布,请意向竞买人密切关注。


咸阳市自然资源局

2024年7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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