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矿业权出让交易规则〉的通知》(自然资规〔2023〕1号)、《自然资源部关于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若干事项的意见》(自然资规〔2023〕6号)、《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委托出让地热采矿权的通知》及有关法律法规,对河北省霸州市南燕家务-岔河集地热采矿权进行公开拍卖出让,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出让人:
名称:河北省自然资源厅委托廊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场所:廊坊市广阳区广阳道39-1号
二、矿业权交易平台:
名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场所:河北省霸州市益津南路
三、出让采矿权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河北省霸州市南燕家务-岔河集地热
开采矿种:地热
出让年限:5年
出让收益:起始价201.456万元
面积:6.7152平方公里
地理位置:河北省霸州市南燕家务-岔河集
资源储量:勘查程度预可行性勘查,地热水允许开采量60.37万立方米/年,热资源量50.61兆瓦,热储层位为新近系馆陶组热储。
资源开发利用:生产规模不得超过60.37万立方米/年,最终生产规模以水行政主管部门批准的取水量为准;利用方式为供暖;所有地热开采井必须安装水温、水位等监测设备;竞得人需按相关规定取得取水许可证,平原区供暖用地热必须实施回灌。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要求:竞得人须按要求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开采过程中,按有关规定计提矿山环境治理恢复基金和土地复垦费用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及土地复垦义务,做好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恢复治理与土地复垦等相关工作。
开采标高:-2200米至-2800米
区域坐标:
1,4333450.00,39445205.00
2,4331185.00,39445205.00
3,4331185.00,39442240.00
4,4333450.00,39442240.00
四、竞买人的资质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登记具备营利法人主体资格,且有效存续企业,具备开采所需资金、技术等条件;不接受自然人申请或联合报名;外商投资需满足《外商投资法》及《外商投资法实施条例》相关要求。
2、未列入信用中国和信用河北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和失信黑名单,未列入《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中的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未列入《全国矿业权人勘查开采信息公示系统》中的异常名录 严重违法名单;在申请之日前2年内未受到吊销采矿许可证的处罚;其他不得参与矿业权竞争的情形。
3、竞买人应提供本单位银行账户不低于拍卖起始价的资金证明,资金证明距公开拍卖日30天内有效。
4、竞买人需按照拍卖文件规定缴纳竞买保证金,保证金为人民币201.456万元,竞买保证金必须由竞买人银行账户转出,交纳竞买保证金的截止时间为2024年9月9日16时(以实际到账时间为准)。
五、出让方式及交易的时间、地点
出让方式:拍卖
拍卖时间:2024年9月10日10:00
地点: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第二开标大厅
六、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和申请报名的起止时间及方式
1、获取拍卖文件的途径:有意向竞买人自行到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领取拍卖文件。
2、申请报名起止时间:2024年8月12日2024年9月9日。
3、申请报名方式:有意向竞买人可在申请时间内自行至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提交竞买申请资料。经审核,申请人按规定提交申请材料,交纳竞买保证金,具备申请条件的,霸州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将在2024年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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